破除无效供给 创新协同发力
精准施策盘活企业资产
7月6日,漳州中院裁定宣告闽华超纤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这是全市首例执行转破产案件。
此前,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及资金链断裂等原因,这家公司负债高达13亿,仅在执行案件就有65件。为最大限度地盘活企业剩余资产,案子进入“执转破”的关口。
在该案审理期间,漳州中院指定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并多次指导监督管理人召开债权人会议。据案件经办人、漳州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杨小红介绍,为避免疫情影响审理进度,该院主动采取一些灵活具体的方式,比如指导监督管理人采用书面函询、微信沟通等,简化破产债权人的会议模式,缩短审理周期。同时通过淘宝公开竞价,确保破产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有效促成该企业的16万平方米土地、6万平方米厂房及多条生产设备的再利用。
破除无效供给,推动“僵尸企业”有序出清。漳州中院坚持以市场化、专业化、法治化导向,健全破产程序启动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加快破产案件审理流程和“执转破”工作。
今年4月,漳州中院率先全省建立《关于对破产案件管理人实行分级评价的管理机制(试行)》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规范》,对破产案件、管理人的等级予以细分,制订管理工作指引,推动管理人社会化竞争。
“此举的意义在于更好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盘活资产,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漳州中院民二庭庭长孟庆彩介绍道。
精细服务强化创新协同
“您好,您的案子在法庭就可以申请执行立案了。”6月24日,漳州台商投资区人民法庭诉导员邱宝玲告诉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吴某。不到10分钟,吴某手里便多了一张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这若在以前,原告申请执行还得跑到距离辖区较远的龙海市人民法院办理,而如今在家门口便可以申请。此举得益于2019年漳州中院率先在全省创新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3+1”审执机制。
聚焦“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为目标,漳州中院在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人民法庭新增立案功能及审理刑事、涉台民商事、行政(非诉)案件和案件执行职责,组建诉讼服务团队、民事行政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执行团队以及后勤保障团队等,形成“一法庭、多团队”的集中审执新机制,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次通办的立体化、全方位诉讼服务。
针对重点领域及重点工业项目,漳州中院建立重点工业企业案件识别和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审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精心执行完善信用修复
疫情袭来,企业的处境更加艰难。而如果一旦上了法院的失信“黑名单”,生产经营和履行能力受到限制,被捆住了手脚。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大背景下,如何为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创造“洗白”的机会?
今年6月底,漳州中院与市发改委联合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及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以制度创新的方式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请屏蔽失信信息。我们愿意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得知法院出台了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日前被执行人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主动找到诏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申请信用修复。
6月15日,在漳州中院的指导下,诏安法院组织本案双方当事人调解,促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解除了对这家公司的限制消费令和失信决定,有力地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漳州中院将善意执行的理念贯穿始终。针对涉疫情的案件、企业、个人等,从灵活处理财产查封、帮扶合法融资、加大执行保障、引导征信修复、放宽惩戒限制、加快案款发放等方面,全力支持受灾企业和个人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漳州中院还将通过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着力打造集聚资源的平台、协同推进的机制、创新发展的智库、集成展示的窗口,努力营造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的良好氛围。”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通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