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有典型套路,小心
据介绍,“套路贷”犯罪团伙通常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受害人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套路贷”犯罪不仅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其中衍生的暴力、威胁等催收手段又极易诱发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开发数百款网贷软件实施犯罪、在境外搭建技术团队非法放贷,以及通过电话轰炸、恐吓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放贷、非法催收犯罪团伙,严肃查处由此滋生的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渠道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和个人,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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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
今年年初,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北京、广东深圳、湖北武汉三地公安机关侦破“11·05”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刑事拘留230余人,扣押大量手机、电脑、服务器等涉案电子设备。经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南等人注册20余家空壳公司,研发69款网贷平台,以“低利息”“无抵押”为幌子吸引受害人借款,签订一系列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借款合同,通过网贷平台下架、更名、链接无效、无法正常扣款等手段故意制造受害人违约,收取高额费用,不断垒高受害人债务,并通过“爆通讯录”、P图群发、冒充公检法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恶意催收,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钱财的目的,受害人数多达数十万人。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