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为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2018年10月22日,新疆发改委和新疆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确定自治区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的通知》,确定全疆8家企业为改革试点企业。
近两年来,8家试点企业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优化股权设置,持续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治理结构得到优化。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构建股权结构多元、优势互补的内部治理体系,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决策流程,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成立雪峰创新研究院,对现有运行企业管理体系进行内部诊断,实施管理提升。
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产业链不完整现象,试点企业立足产业布局现状和战略发展要求,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延伸产业链。阿克苏天山神木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阿克苏地区建立果品深加工基地、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产品研发中心,推动企业由初级原材料生产型向中高级精深加工型转变,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制度、职业经理人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社会化选聘制度,试点企业人力资本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新疆仓麦园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员工持股激励,吸引并稳定优秀管理人才、业务骨干,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试点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新疆鹏安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起“国有体制、市场机制”新发展模式,股东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管理、人才与政策、市场等方面优势,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营管理能力。